數位化監控系統資料調閱申請單

注意事項:
1、調閱事由須符合下列任一原則:依法調閱、與當事人有關並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與公共利益有關、免除生命身體或自由與財產上之危險、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2、申請人應注意資料之合法使用,資料僅得使用於公務或符合原申請調閱原因之相關事務處理,不得任意傳播、散佈、修改內容等,並注意防止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3、為避免侵犯個人隱私及違反資料保護相關規定,申請人僅限校內當事人或校內安全、輔導單位相關人員申請 (如當事人為學生為有特殊需求需調閱時,應由輔導教官、諮商中心輔導人員或導師等輔導人員輔導後確認有需要時(請於輔導人員欄位簽署),經生輔組組長於申請部門主管欄位簽署(諮商中心為該中心組長同意))。校外人員須依法洽請有權司法單位申請調閱。
4、申請調閱與節錄影像、列印影像,本校得視狀況依下列計費方式收費:調閱資料期間每2小時收費10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節錄動態影像檔,每5Mb檔案收費100元,不足5Mb以5Mb計。節錄靜態影像檔,每5Mb檔案收費100元,不足5Mb以5Mb計。列印靜態影像檔,每張黑白列印影像3元,彩色列印影像每張10元。
5、提醒您:侵犯個人隱私及違反資料保護相關規定將可能導致刑事或民事之訴訟與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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