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推動「廢紙餐具回收(清、分、疊)宣導。請查照。
一、回收紙餐具前,應先去食物殘渣,並簡單擦拭後、依類別分類並疊放整齊,再由回收點或回收商進行回收。
二、依據發文字號:桃環管龜中字第1150010671號辦理。
公告承辦:
總務處事務組 劉昇靇
公告期限:
2026-04-07 ~ 2026-05-07
公告編號:
75881
廢紙餐具回收隨手做環保簡單3步驟清分疊.pdf
廢紙餐具回收隨手做環保簡單3步驟清分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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