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會議場地管理要點」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5月12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048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校長核定
修訂「會議場地管理要點」,自公告日起實施。
擬修訂本要點第四條「場地租借」為「場地借用」、第十條「實施與修訂」為「附則」,並修改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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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會議場地管理要點
公告承辦:
總務處事務組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6-05-12 ~ 2027-05-11
公告編號:
76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