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8月12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137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行政會議
修訂「文書管理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一、依據本校組織規程修訂辦理修正。配合部門調整文書組併入事務組,修正本校「文書管理辦法」制定部門及部分條文(第3、5、6、7、8、9、10、14、15條)。
二、為提升修法行政效率,末條擬刪除總務處會議審議程序,並參照本校「規章及表單管理辦法」第8條修正標點符號。
三、本法業經115年6月23日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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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