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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原則

即日起,各項採購招標、委員會名單…等一般公告,請各單位逕予編號,請查照。
一、現今線上公告普及,單位可依需要於本校網頁辦理公告,加速辦理時效。
二、旨揭公告如有編號需要,請比照單位通知單編號方式,由公告單位自訂管控編號。公告字號以「長庚科大O告字第」起首,O以部門1字簡稱代表,字第後接10碼數字編號,數字編號原則如下
(一)1~3碼:中華民國年度,如民國110年編號即110;
(二)4~7碼:部門代號,如總務處部門代號2000,編號為2000;
(三)8~10碼:單位通告依序立號,如為部門發出之第1份公告,編號為001。
爰此為例,總務處於今(110)年發出之第1份公告,公告字號為長庚科大總告字第1102000001號。


公告承辦: 總務處文書組 巫蕙伶

公告編號: 5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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