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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固定資產管理準則」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3年7月10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30000107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行政會議
修訂「固定資產管理準則」,自公告日起實施。
一、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1 年 12 月 23 日以工程企字第1110100798 號令修正發布,提高政府採購法之公告金額查核金額:工程、財務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依本處「規章及表單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修正末(第 21)條文辭。
三、本校「固定資產管理準則」第 6 條、第 18 條、第 21 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固定資產管理準則
公告承辦: 總務處保管組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4-07-10 ~ 2025-07-09
公告編號: 6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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