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福利委員會辦理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教職員工子女就讀本校學費補助申請

一、申請期間: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學費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一。
三、單據粘貼單請逕至ERP”一般費用就源輸入作業”輸入,電腦操作說明詳如附件二,如對ERP輸入有任何疑問,請洽各部門行政人員協助。
四、申請時請檢附:
(1)學費補助申請表。
(2)單據粘貼單。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4)學雜費繳費通知單
(5)繳費證明影本或可證明已繳費之相關文件
公告承辦: 總務處出納組 陳文心
公告期限: 2025-10-01 ~ 2025-10-31
公告編號: 74319
批次下載附件[下載ZIP檔]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