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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過期文件報廢銷毀清運。

一、為協助各處室處理過期文件銷毀,請各單位自行運載至第二教學大樓一樓走道(近總務處),總務處預定於115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協助各部門辦理過期文件資料清運銷毀。
二、請各部門將已處理過期文件彙整後,填妥文件檔案資料銷毀申請單於115年7月22日(星期四)前,將文件檔案資料銷毀申請單,送交總務處事務組劉昇靇先生彙總,並指定相關配合作業同仁,帶領清運人員配合清運,如115年8月5日(星期三),無法配合作業,請勿申請本次清運,以免造成作業困擾。
公告承辦: 總務處事務組 劉昇靇
公告期限: 2026-07-02 ~ 2026-08-15
公告編號: 7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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